第(1/3)页 这个女人,名叫金欢,是李诗曼的高中同学。 当然也是仇天玥的高中同学。 而她身边的男人,正好也是她们的同班同学。 上次同学会,他们没来。 因为金欢和李诗曼以及仇天玥,都是仇人。 准确说,应该是在金欢眼中,单方面的将李诗曼和仇天玥当成了仇人。 为什么? 很简单,就是因为李诗曼和仇天玥比她更漂亮更有气质。 这在他们班并不是什么秘密。 多少年来,只要李诗曼或者仇天玥在场的场合,就绝对看不到金欢,心知肚明的同学们,也不敢主动去叫金欢,因为一旦叫了,很可能会换来一通臭骂。 而除了这一切之外,那便是李诗曼和金欢的个人恩怨了。 这就要从金欢身边的这个男人,石深运说起了。 求学时期,石深运是李诗曼的忠实追求者,高中三年,他追了三年,结果一无所获,别说手都没碰过,就连李诗曼的一个微笑,他都没有见过。 恰巧,金欢又一直喜欢着石深运。 出了社会之后,金欢终于得到了石深运。 可得到之后,金欢就一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,这种感觉就像是自己如今捧在手心的宝,却是李诗曼无比嫌弃的垃圾……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。 这也让金欢对李诗曼的怨恨,愈发深厚。 于是在今天,故人重逢,看到李诗曼这大袋小袋的狼狈样子,金欢心情大好,好像等了多年终于等到今天,便迫不及待的带着石深运上来冷艳潮语了。 快乐是什么? 快乐就是仇人越难过,我就越快乐! 金欢成功了。 在她的一顿羞辱下,李诗曼已经脸色铁青。 李诗曼咬着牙,怒视着金欢道:“狼狈?我拎我自己买的东西,何来狼狈?难道女人买的东西就一定要男人拿着才叫不狼狈?” “哟,把狼狈说的这么独立脱俗,恐怕也只有你了!”金欢双手抱胸,冷笑连连:“你要真是只拎着自己的东西,我也就不说了,可这几袋男装怎么回事啊?也是你的?你变性了?” 第(1/3)页